“太好了!我就知道大姐姐对我最好了!”桓煜乐得蹦起来,也不忘邀请她,“大姐姐,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
“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桓灵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一群男人舞刀弄枪有什么好看的?
只能吃一嘴扬起的灰土。而且一群男人聚在一起训练,出汗是免不了的,又有不少战马,想必空气中都是汗水和马粪混合的味道。
桓灵还很小的时候,就是个极讲究的小女郎。家里儿郎们练武时她也去瞧过一回,后来就再也不愿去了。
那时还年纪尚小的几个男儿聚在一起训练,味道都算不上好闻,更何况是聚集了上万成年男人的营中。
桓煜就兴致勃勃随着梁易一起走了。
桓再一次见到那威风凛凛的汗血宝马,少年羡慕地摸了摸后,骑上了陪伴自己多年的枣红马小枣。
“大姐夫,上次忘了问你,你这马叫什么名字?”
梁易轻轻一跃,轻松上马,说出了自己前一日才想的名字:“赤墨。”
“为什么?”
“因为
毛色。”
桓煜明白了:“哦,我的马叫小枣,也是因为它是枣红色的。还真是有缘。”
梁易摇头笑了笑,什么有缘,大概是桓家人都爱给动物拿毛色取名吧。
桓煜惊奇:“大姐夫,我发现你越来越爱笑了!”不待梁易回答,他又道,“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觉得你很严肃。那时你让我叫你姐夫,我都有点不敢叫。”
梁易又笑了:“我没发现。”
桓煜一脸骄傲:“一定是因为你和大姐姐在一起后,大姐姐很爱笑,所以你也变得爱笑了。又或许是,和大姐姐成婚,你很开心,所以每天都不自觉地笑。”
梁易点头:“是,很开心。”
桓煜好奇:“那你知道要和大姐姐成婚的时候,开心吗?”
“当然。”
桓煜:“那你为什么不亲自来我们家送聘礼和年礼?因为这件事,大姐姐很不高兴。”
为什么?因为他除了一身的蛮力,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就连容貌都粗陋得很,桓灵也说过他皮肤粗糙。
人长得块头又大,瞧着就笨重,嘴皮子也不灵光,哪里比得上建康城那些细皮嫩肉的风流郎君们。
他怕桓灵见了这样的他,心生悔意。这是他唯一能和桓灵在一起的机会,虽不那么光彩,但他不想放弃,不能允许婚前出一丝一毫的差错。
桓煜:“你第一次见大姐姐是什么时候?大姐姐说第一次见你是从前见你和陛下领大军回城,我都不记得那个是你,大姐姐竟然记得。”
梁易垂眸思索,是那次吗?阔别多年后,领军回城时无意抬头,隔着吵闹的人山人海,他一眼就认出楼上凭栏眺望的女郎是当年的小女孩。
桓煜嘴是不会歇的:“合该你们做夫妻。那时我和两位姐姐,还有三叔一起去的。只有大姐姐记住你了。大姐夫,你还没告诉我,你第一次见大姐姐是什么时候?”
梁易糊弄他:“也是那次。”
桓煜:“你就是那次喜欢大姐姐的吗?这倒也不足为奇。大姐姐美貌无双,有许多儿郎只见她一回便念念不忘。”他又叹道,“这便是传说中的一见倾心了吧。”
他暗暗打算回去后将这些事都告诉家里人。大姐夫很喜欢大姐姐,是戏文里的一见倾心!好教家里人不要再担心大姐姐婚后过得不好。
——
梁易和桓煜离开后,桓灵先是休憩了一会儿,然后便将早上接过的王府诸事了解了个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