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败仗是必然。
王信抬起头,又摇了摇头。
“你如果得罪我,我不会和你计较,可你欺负百姓,按照大周律,将官殴打百姓者罪加二等,若致百姓轻微伤,普通斗殴则杖打三十,军官需杖六十。”
大周承袭大明。
大明律鼎鼎有名,按照大明的律法规定,处罚还要严重,大周律已经减轻了一倍。
不过律法是律法。
大明律到了明中晚期形同虚设,大周虽然才开国百年,弊端却不少,大周律同样沦为虚设。
那陈松闻言大惊。
“王将军,打击报复不是这样的吧,我已经向你赔罪了。”
他可不信此人是为了百姓。
自己没有得罪他,大概是此人的确背景不凡,自己撞到了此人的手里,属于运气不好,不开眼,此人仗着背景不凡,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为了避免吃眼前亏,那人连忙求饶。
王信摇了摇头。
许多事自己管不了,但是自己遇见了,又是军队的事,自己当然是要管的。
否则自己忍张吉甫,忍朱伟,忍这个忍那个,立功无数,和贾政亲近,和林如海亲近,这些不是白干了?
可最终自己想要做的事,自己才会去做。
比如灭倭。
为了灭倭,些许的不爽也就忍了。
又比如灭胡。
面对外部的敌人,身为军人,王信必然全力以赴。
一个小小的游击将军,既然敢以欺压百姓为乐趣,又被自己碰见了,那自己当然要好好惩罚他一顿,让他没机会再犯。
至于会不会得罪南安郡王,又或者云南节度使。
自己倒真不怕。
自己奈何不了他们,他们也奈何不了自己。
自己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
要讲背景的话,自己真不少。
无论是太上皇那边,又或者皇帝那边,自己黑白通吃。
如果连一个陈松都不敢惩罚,自己平日里向亲卫们灌输的各种大道理,岂不是假的?
思想一松懈,还如何百战百胜?
打胜仗。
战无不胜。
枪杆子永远是第一位。
这点认知,王信很清楚,要分得清楚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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