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有钱有势的商人而言,一旦招惹上同样有钱有势的亡命徒,往往就意味着大麻烦出现了。
佩森这样的资本家,不管他在私下里如何的为恶,如何的利用金钱做那些违法的勾当,至少在公众前,他要做出一副遵纪守法、正人君子的姿态。
他要注意公众形象,要注意媒体舆论对他的观感,要注意警方会不会抓住他的痛脚等等,总之,他顾忌的方面很多。
但是李再安这样的人,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恶棍,往哪里一站,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大毒枭,警方不用抓他的痛脚,因为他早就是被通缉的要犯,巴西全国的警察都在抓他。
他也不需要关注媒体舆论对他的观感,那些报纸、电视台的记者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不敢指名道姓的骂他。
充其量就是在新闻播报中引述警方的话,诸如“某某事确信与某某组织、某某人有关”之类的。
一句话概括出来,佩森与李再安根本就不是在同一规则下生活的人,能够约束到佩森的规则对李再安完全无效,而能够约束到李再安的规则却与佩森无关。
如果是对付一个普通人,佩森可以花钱买通关系给对手设套,甚至可以买通警察把对方直接弄进监狱,至不济,他也可以买通杀手把对方暗杀掉。
可这些手段用来对付李再安这种大毒枭完全无效。
收买警察?
不用他买通,李再安早就是圣保罗警方的眼中钉肉中刺了。
雇佣杀手?
他一个卖咖啡的,难道还想和卖可卡因的玩江湖手段吗,他雇佣一个杀手,人家能派过来一百个枪手杀他全家。
整个巴西,乃至整个南美,不知道有多少毒贩想要暗杀“保罗”呢,人家李大爷还不是照样活蹦乱跳的。
而李再安对付这些有钱人的手段却简单有效,只有一个方式:不择手段的干掉你。
只要塞克曼敢露面,不管他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商店超市里,哪怕是在警局门口,都会亡命徒冲上去捅死他,就像捅死费利佩那样──没错,就是捅死,不是炸死也不是用枪打死,这种血淋淋的方式才更具有威吓性。
保利斯塔街头发生的那一幕,塞克曼看了个满眼,他可以说是亲眼看着费利佩被那个疯子般的年轻人,在人流穿梭的大街上活生生地捅死。
事后警方的验尸报告显示:可怜的费利佩一共被捅了12刀,左肾两刀、肺叶一刀、心脏两刀、颈部大动脉处还有一道截断式的割伤,每一处都是致命伤,上帝都救不了他了。
塞克曼还亲眼看到了李再安从星巴克里出来时的情景,这该死的通缉犯竟然就在警察蜂拥而至的时候,意态悠闲的从容而行,而那些警察全都对他视而不见,仿佛从来没见过他的通缉令一般。
李再安上车离开之前,甚至还有闲情在街边买了一支烤肠……
保利斯塔街头的一幕,彻底击碎了塞克曼的勇气,他惊恐的发现,圣保罗这个城市其实并不是完全由富豪们所掌控的。
那些徒步穿行在街头,穿着一身的廉价服装的人流里,或许就隐藏着一两个他根本惹不起的人物。
其后的三天,塞克曼变成了缩头乌龟,他甚至都不敢乘车出门,每天都是搭成工业联盟大厦楼顶的直升机进出这个城市,当然,他也知道这样躲是不可能把这一劫躲过去的,他只是在等,等他的救星,叔叔佩森回来。
就在等候中的第三天,圣保罗市刑事第一法庭,对律师费利佩街头遇刺案,做出了一审审判。
作为辩方律师的利赛特,向法庭开具了凶手具有精神病史的完备证明,并以此推翻了控方关于仇杀的举证。
最终,那个在街头凶残刺杀费利佩的年轻人,被判定为行凶时精神不正常,不存在杀人故意,因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到法庭指定的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性的精神治疗。
这样的判决结果令塞克曼更加的毛骨悚然,他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那个凶手会被关进精神病院,但最多一两个月,作为律师的利赛特就会以患者支付不起昂贵的治疗费用为由,向法庭申请转院。
随后,法庭会批准这项申请,于是,那个年轻人就会从管理严格的精神病院转移到某一家疗养院里,舒舒服服的过上一阵子悠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