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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6章 目标达成(第1页)

到午饭时间,那帮仰大爷、仰大叔、仰大哥、仰兄弟才全部到齐,郦东泉还是像个受气小媳妇一样跟在赘家家翁身后垂首站着。

仰韶先分别介绍了跟我过来的三个人,他的介绍词是:“代表文翁先生来的舒通司马”、“代表郑太守公子郑韬来的栾移石大人”和“李兄弟的师兄、帮李兄弟说服郑太守的宗室刘儁大人”。

介绍完三人,仰韶按照我的要求严厉批评了那天在太守府外跟我扯“上蔡的某某捕头”、“县尉的某某属官”跟他很熟的那个仰氏最有钱的家主。因为那个“某某捕头”和“某某属官”在前一天被警告处分后应该都找那位家主发过火了,那位家主这次非常老实,再没有搞不清状况胡乱吹牛或者各种不服气。

扯完这些事,仰韶先安排了两桌让我们吃午饭。我们这桌除了我和舒通、栾移石、刘儁就是仰韶和三位仰氏最大家族的家主,其余人都被安排在另一桌,而那一桌正好缺个位子,郦东泉没得坐。

仰韶本想安排宗室刘儁坐主客位,但是刘儁坚持要让给我。我坐上主客位之后立即要求仰韶把郦东泉调来我们这桌,郦东泉的赘家家翁也赶紧“顺着杆子爬”,在郦东泉身边的最后一个座位坐了下来。

席上没有安排喝酒,很快用完餐。仰韶安排我们坐到正厅喝茶谈正事。

我先让仰韶安排人把连夜找出来的涉及仰氏各家要补税、罚款和缴纳一年“算缗税”的详细数字甩给各家家主,然后让他们提问。

开始还有几个不知道状况的要大声跟我们说话,在被仰韶喝止后所有人都老实了。不过他们还是有很多不服气的地方,作为全程参与者,博闻强记的栾移石一一回答了他们的疑问,并解释清楚所有征税、罚款等都是按照大汉律的最低标准测算的,仰氏诸人可以找任何地方去打听。

在经过一个多时辰的耐心解释之后,我抛出了帮仰氏诸人转圜后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所有涉及转商籍的仰氏各家都安排在元狩六年二月再转,这样可以帮他们省下不低于三百五十万钱的“算缗税”;另一方面,仰氏各家总共涉及的补缴、罚款近六千八百万钱按三成正常缴纳罚金没入国库两千万出头、按五成三千西百万(亦可折合劳力)在年前择机捐赠给汝南即将上马的水利工程“鸿隙陂”专款专用。

我知道仰氏这帮人都不是善茬,所以故意将总共七成的罚没、捐献目标提高到八成,为的就是让他们讨价还价。

在公布完这些后,我按照既定与仰韶商谈好的计划就领着刘儁、舒通和栾移石离开了,至于那个捐款场合实在江屯和蔡氏的婚宴,捐款同时可以提高仰家在汝南大家族中的地位等话,我就让仰韶去传达了。

最后,为了让郦东泉能做人,我还宣布了一件事:以后不许他们一堆姓仰的去太守府找我,所有家有事一律找仰韶和郦东泉代为传话。我们向仰氏说这些政策的时间是腊月廿五日,给他们商量的最后期限是腊月廿七日江屯婚宴前一天,如果他们不能和太守府达成默契,汝南太守府将在腊月廿八日后、元狩六年元日前完成对仰氏的所有执法,并将执法结果汇报中枢。

在向仰氏宣读完政策后,我们第一时间回到太守府。

江屯等人比我们更早回来。我们回来时他们正和郑当时、汲偃商量一件事情:在一切结束后想办法返还江屯妻家捐助的善款。

这时的江屯没像前晚那样说“翁家有钱媳妇不好管”的话,而是跟郑当时、汲偃强调:相比之前被迁徙长陵和茂陵的七户亲戚,江屯的翁家其实就是表面风光,实际上家底子很一般。如果仰氏真捐了三千万,他们至少也得捐个西千万往上,蔡氏八家加上几家亲近小族均摊到他翁家怎么也得西百万左右,那样的话他翁家出完钱要维持生活就得拆房子卖地了。

这次郑当时难得学了一回汲黯,他跟汲偃说:“把账算清楚,总数够用即可,我就当不知道。”

江屯当即表示:算账他在行,他一定帮汲偃把账目弄得妥妥的。

腊月廿六日一早,仰韶和郦东泉就到太守府来求见我。

我让汲偃安排人将两人带进太守府,带他们和郑当时、舒文翁、汲偃都照了个面,然后带着刘儁、舒通和栾移石一起和他俩在汲偃准备的安静偏厅进行了洽谈。在洽谈中,仰韶和郦东泉代表仰氏全体族人对我们提了最后几个要求:

首先,他们可以接受两千万的国库追缴税款,并在明年二月前缴齐,但是缴齐后要让太守府出文书不再重复追究相关责任;

其次,他们可以配合在江屯婚宴上对“鸿隙陂”工程捐款三千万钱,希望那西百多万的零头我们可以给予抹除,相关费用或认捐抵扣的劳役计划仰氏会在补缴清税款前落实到位;

再次,他们希望仰韶和仰姓涉及捐款的十七位家主都在江屯的婚宴上获得请帖;

最后,在所有涉及户籍调整的仰氏各家中,有大概一半家族决定以后不再从事商业相关工作,希望太守府网开一面,不要调整这些户的户籍,这些户可以配合写保证书之类的文书。

仰氏这几条的“还价”条件在我看来都还算合理,但是我也没资格贸然代表郑当时同意,于是我还是把他俩送走,让他们第二天在仰韶府上约到所有仰氏家长,议定最后条件。

在送二人出府时,郦东泉趁着仰韶不注意塞给我一小块帛布。等他们走后我打开布帛一看,上面是一行小字:请道一兄弟到府上一叙。

我知道这是郦东泉想和我谈一些不方便被仰韶知道的台下条件,于是决定和郑当时、汲偃碰完后再去一趟上蔡南郊的郦东泉赘家。

当我们所有人坐下合议仰韶和郦东泉代表仰氏全体对我们提出的“还价条件”,我们商议了如下结果:

首先,仰氏接受追缴税款的时间和金额完全可以接受,但是“让太守府出文书不再重复追究相关责任”的文书不能轻易下,我们只能让栾移石出个类似措辞但不会给太守府惹麻烦的文书给仰氏诸人,文书中会说明“仰氏己经缴齐全部查明的未缴税款和罚金”。

其次,仰氏的捐款总额比我们期望的下限还要高,完全可以接受,但是还是要让栾移石起草契约,让他们确定认捐数额,同时给别的认捐家族打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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