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去买点猪肉和海鲜,到时候做点砂锅粥给媳妇吃。梭子蟹来一点,兰花蟹来一点,三眼蟹,青蟹,统统来点。还有就是新鲜的猪肉,来点不要肥肉的,还有就是猪筒骨了,这玩意很少在家吃,这一次霍霆深也买了点回家准备吃。看了看还在忙着的媳妇,霍霆深提起菜来到了厨房。此时正是煮午饭的好时候。猪筒骨是大骨头,上面还有些许的肉,拿起大砍刀把筒骨砍碎之后,霍霆深拿起刀,细细地给猪肉切碎,剁好。光是这个步骤就花了好一会的时间,看着已经变成肉糜的猪肉,霍霆深才放下来手里的刀。他煮了一锅开水,用勺子一勺一勺的挖出肉丸的形状,下水滚开。很快一锅肉丸就煮好了。霍霆深把肉丸捞出备用。一堆螃蟹,剪好腮,切开,处理好心脏和胃备用。砂锅里放入米和水。煮到变成浓郁的粥之后,霍霆深将肉丸放进去,盖上砂锅的盖子。肉丸是刚做好的新鲜猪肉丸,放进砂锅粥之后,肉和里面的米饭经过火的高温烹煮,一股猪肉的香气飘散在空气里。真的好香啊。煮的差不多了,霍霆深打开了砂锅的盖子。里面的白粥已经变了个颜色,变得有点粉色了。猪肉丸熟透之后是白色的,霍霆深把切开的螃蟹放入其中,海鲜熟的很快,基本上螃蟹的盖子变红了就是熟了。霍霆深挨个把螃蟹放进去滚一下,然后用勺子捞出放在一旁备用。之后就是准备叫媳妇吃饭了。姜可可也被香味吸引走了过来。她看着碗里的螃蟹块没忍住,口水都快留下来了。“哎呦,我男人今天知道疼媳妇了,还给我做这些好吃的真不错。”姜可可死命的夸赞道。把霍霆深说的那是天上有地下无,说的好像是世间最难找的第一人。霍霆深脸红红道:“媳妇,这都是我该做的,尝尝我的手艺吧。”两人来到饭桌前。霍霆深准备的就是这一大锅粥。分到姜可可的海碗里,显得材料十分充裕。里面几乎全是肉丸和螃蟹。等霍霆深做好,这顿饭就开始了。姜可可用筷子夹起螃蟹。蟹肉已经有了猪肉的香味,吃起来风味复杂,好吃的很。轻轻地吸一吸,螃蟹壳里的螃蟹肉就被一丝丝的吸下来了。再沾点味碟里的酱油吃起来更爽。随后就是肉丸了。肉丸粥里的肉丸可以说是最好吃的东西了。一口咬下去,肉丸显得好吃又劲道。“你这手工肉丸也太好吃了,刚刚我还说你在剁什么,剁了那么久了,原来是这个,太好吃了。”姜可可被烫了一下。但是实在太好吃了,没忍住继续吃了。肉丸是这道粥最精华的部分。可能是姜可可太久没吃肉了,这个肉丸比螃蟹还来得吸引她。“那是,这是我和我战友学的,他做这个更好吃,改天我带你过去和他一起吃一顿。”霍霆深也是吃的心满意足。很少有人能分享他的厨艺,平时在家,他都是懒得下厨,靠的就是去饭堂解决。现在也是和姜可可,在一起,所以他才选择在家下厨。不说做的多好吃,起码也有了家的感觉。他这辈子最渴求的就是家的感觉,家的味道。没人分享的话,他压根懒得麻烦。但是如果有人分享他的快乐,比如说出现在他生命里的姜可可同志。这个温柔善良可爱的小女人,霍霆深觉得无论是做什么,只要是为了姜可可做的,就值得。“行。我继续吃了。”姜可可没说话,吃完是对霍霆深最大的尊敬。更何况这锅粥确实很好吃。姜可可平日里很少有几次机会能吃到这个,因为她懒得自己剁肉丸。而海岛似乎很少有人有吃肉丸的习惯,所以在海岛上她也买不到别人手工剁好的肉丸。只能自己吃点海鲜。一口一个脆脆的肉丸抚平了她的胃。暖暖的粥刚入口。那种咸香的味道就彻底征服了她,这也太好吃了吧,姜可可简直没想到最好吃的居然是这个粥。不仅仅呕猪肉的味道,更是有螃蟹的味道。蟹的味道已经渗进去了,吃起来又咸又鲜美。一下子,这一大锅的砂锅海鲜肉丸粥就被姜可可一网打尽了。吃这个简直比单纯吃这两个东西来的幸福多了。对于姜可可来说,这种幸福的生活是她最:()带着开心农场,穿七零嫁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