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谎言应该己经取得了原主父母的信任。
但以后呢?
闷着头继续苦哈哈地逃命?
那哪是人过的日子!
来到大明朝,总要有些追求。
封建社会的糟粕也有吸引人的地方。
但要想满足自己那点小心思,手里得有钱才行。
建文皇帝削藩的脚步不会停,自己应该顺带着凑凑热闹,捞点什么,然后急流勇退。
或者说一首跟着也行,到时候去草原逛逛,要是也能做到封狼居胥,那也不枉自己来一遭。
只是朱老西啥时候反自己记不准了,唉,早知道多看看史书,这要是能记住历史事件的走向,可相当于开了天眼。
可惜,可惜!
林霄手指抠着身下的竹席,本就破碎的边缘更是如狗啃一般。
不想了!
捞银子,捞出身就对了!
不然白瞎自己一身的力气!
明天一早往山里跑跑试试,看看这身体是不是还有今下午的状态。
力壮如牛,快若奔马!
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摸摸身体的底,然后再徐徐图之。
。。。。。。
第二天,老李头带着弓箭早早去了张家。
林霄一觉醒来,就趴到桌子上喝起了骨汤,夹着林母煮好的野猪尾,大口撕肉。
吃完饭告别林母,林霄腰间挂了绳索,别了柴刀,小跑着来到了山脚下。
望着昨天的痕迹,甩开双脚,朝着山顶跑去。
先跑段山路试试体力,看看昨天下午的状态还在不在。
林霄迈开步伐,逐步加速。
腐叶裹挟着露珠被踏飞,缠绕的藤蔓更是被碾的稀碎。
明明是上坡路,却跑出了下山猛虎的气势。
来了!这种冲破一切的畅又来了,冲!冲!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