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都别想!
全留在后面了。
所有的补给都得自己背。
武器也只能带短兵,匕首,绳索,钩爪,火折子,少量伤药和盐巴。
干粮只带了一个月的份量。
马超喘着气,用匕首砍开前面的藤蔓:“子龙,这鬼地方,鸟不拉屎,怪不得刘璋那小子不设防。”
赵云一身白袍,沾了不少泥土草屑,但气质依旧沉稳:“正因为如此,才能出其不意。孟起,省点力气,保存体力,路还长。”
白天,他们躲在密林深处休息,派出哨兵警戒。
晚上,借着微弱的月光,像幽灵一样悄无声息地赶路。
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啃干粮,偶尔运气好,能打到点野味开开荤,但也不敢生大火,怕暴露行踪。
“妈的,等打下了成都,老子非要睡他三天三夜!再找十个婆娘按摩!”
一个士兵小声嘀咕。
“瞧你那点出息!跟着丞相,以后天天吃香喝辣!”
另一个士兵笑道。
赵云低声道:“噤声!注意警戒!”
队伍立刻安静下来,只剩下风吹过树林的沙沙声,和偶尔的虫鸣。
就这样,昼伏夜出,小心翼翼,避开了所有可能有人烟的村落和道路。
速度慢得令人发指。
走了二十多天,一个个都变得跟野人似的,衣服破烂,满脸虬髯,但眼神却越发锐利。
终于,在一天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他们爬上一座高山的山顶。
透过稀疏的树林,远远地,看到山下平原上,出现了一座城池的轮廓!
“涪县!是涪县!”
马超压低声音,带着兴奋。
赵云拿出简陋的地图比对了一下,点点头:“没错,就是涪县。终于到了。”
所有士兵都松了口气,脸上露出疲惫而又兴奋的笑容。
总算他娘的到了!
两人仔细观察涪县。
正如情报所说,因为大军都堆在阳平关,涪县成了重要的粮草转运站。
此时天还没亮,但城外己经有不少车辆在排队准备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