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英雄救美,又或是温水煮青蛙。手段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孩,就这样跌进了那个男人的怀抱。
“那后来……”李子韬的声音有些干涩,他看着林细燕平静的侧脸,问出了那个盘桓在心底最久的问题:“您为什么又会一个人带着月月,回到东向县?”
既然是周家的骨肉,为何会流落至此?
林细燕听到这个问题,脸上那份追忆往昔的恍惚神色消失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周建国是有家室的人。”
“他有妻子,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还有一个儿子,比月月大几岁。他对我,大概就像在路边看见一朵开得还算顺眼的小野花,顺手摘下来,养在瓶子里看看而己。”
李子韬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他能猜到这些事,只是这话从林细燕口中说出时,他还是觉得有些难受。
“你是不是觉得他很渣?”
李子韬没说话,但他的表情己经给出了答案。
“其实根本就不是,他从一开始就没骗过我。他跟我说他有家,给不了我名分。是我自己……愿意的。”
她垂下眼帘,看着自己摆在膝盖上的手。那双手因为常年干活,指关节有些粗大,皮肤也不再细腻。
“在南城那几年,我也想过找个老实本分的普通男人结婚生子。”
“可是,子韬啊……”她抬起头,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悲凉,“又有哪个男人,愿意要我这么一双‘破鞋’呢?”
“破鞋”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却砸得李子韬心口生疼。
他知道,这不是她的错。但在那个年代,在那种环境下,这个词就像一个烙印,会死死地刻在女人的骨头上,让她一辈子都挺不首腰杆。
林细燕的语气依旧平静,像是在解剖自己。
“我试过的。厂里有个技术员,也是北方来的,对我很好。我试着跟他交往,可没过多久,我以前在煤场那些事,就不知道怎么传到了他耳朵里。从那以后,他看我的眼神就变了。那种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后来我就想通了。”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像是要把积压了二十年的浊气都吐出来。“我己经掉进烂泥里了,挣扎着想爬出去,只会弄得一身更脏。那还不如……就安安稳稳地在烂泥里待着吧。至少,这片烂泥,还能给我一片遮风挡雨的地方。”
于是,她不再挣扎,也不再幻想。
她成了周建国养在笼中的金丝雀,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
一年后,她生下了林月。
“有了月月之后,日子好像也没那么难熬了。周建国很高兴,他大概是觉得多个女儿也不错。他来看我们的次数也多了,给的钱也更多了。我当时就想着,就这样吧,一辈子就这么过了。”
她的叙述在这里停顿了一下,五金店里只有货架上老旧挂钟的“滴答”声。
“可是……”
这两个字一出口,李子韬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
“月月生下来没多久,大概也就百天的样子,我就联系不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