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袭淡青色的罗裙,裙摆随着主人的走动,如一汪春水般荡漾。
向上看去,是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女子。
她生得极美,却不是那种柔弱的、惹人怜爱的美。她的眉眼细长,眼角微微上挑,带着几分天生的媚意,但眼神却清亮而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琼鼻樱唇,肤如凝脂,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用一根简单的碧玉簪子挽起,显得既干练又妩媚。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气质。
她身上有一种久居上位的从容和掌控感,那是一种寻常女子绝不会有的气场。
在她的身后,还跟着两个身材高大的家丁,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练家子。
白晟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脏没来由地漏跳了一拍。
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而是因为一种源自这具身体本能的、莫名的亲近感。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认识。
这种感觉很荒谬,但他却无法忽视。
“在下路过此地,听闻百草堂是清河县杏林翘楚,心生向往,故在此驻足观望。”白晟不卑不亢地回答道。他融合了三人的记忆,说起这个时代的话来,倒也算流利。
女子挑了挑眉,似乎有些意外。她上下打量了白晟一番,目光在他的赤脚和破旧的衣衫上顿了顿,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
眼前这个少年,虽然衣着落魄,但身姿挺拔,气度从容,尤其是那双眼睛,深邃得不像个少年人,面对自己,竟没有丝毫胆怯或谄媚。
“哦?心生向往?”女子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可我百草堂,不招乞丐。”
话语首接,甚至有些伤人。
白晟却面不改色,微笑道:“衣衫褴褛,未必是乞丐。腹有诗书,才气自华。在下虽身无长物,却也懂得些许歧黄之术,或许能为贵堂效力一二。”
他这是在赌。
赌自己的这份从容和“神秘感”,能引起对方的兴趣。他很清楚,以自己现在的形象,想找份正经活计,难如登天。唯一的办法,就是剑走偏锋。
果然,女子脸上的兴趣更浓了。
“你懂医术?”
“略懂皮毛。”
“有多懂?”
“至少,比街上那些游方郎中,要懂得多一些。”白生自信地说道。他前世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虽然不懂中医,但基本的生理卫生知识还是有的。再加上吞噬记忆后获得的对这个世界草药的粗浅认知,糊弄一下外行,应该不成问题。
女子定定地看了他几秒钟,突然笑了。
那笑容,如春花绽放,让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有意思。我许家的百草堂,还从没用过赤脚郎中。”她朝身后的家丁摆了摆手,“带他进去,找个活计,先从杂役做起。我倒要看看,你这‘皮毛’,到底有多深。”
说罢,她便不再看白晟,径首走进了百草堂。
白晟心中松了口气。
第一步,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