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摸着自己光秃秃的下巴,“哎,你说,我下次去见明代穿什么衣服好?这件深紫色的长袍?虽然贵气是贵气了些,但会不会太深沉了?这件白色的?不好不好,明代现在心情不好,穿一身白跟奔丧似的,要不这件灰色的?不好不好,太朴素了,要不就这件?”
沈之和拎起一件青色的飘逸长袍,既淡雅又让人如沐春风,很适合明代现在的心情,就它了吧。
傅恒夜扯过沈之和捏在手心里的长袍随手一扔。
“这件衣服不适合你,下午的时候我给你带几件。”
沈之和奇异的看着傅恒夜,眼眸轻闪。
“哎,咱俩是不是好哥们好兄弟?”
傅恒夜扬了扬眉梢。
沈之和故作为傅恒夜着想道,“我突然想到一个帮你弥补明代的好办法。”
“什么办法?”
沈之和对着傅恒夜挤了挤眼,“你看啊,我也算是玉树临风的一个美男子,虽然武功没有你高强,但是这些年走南闯北也算见识广阔,你觉得明代喜欢不喜欢我这一款的男人?”
傅恒夜眼眸沉沉的盯着沈之和。
“所以呢?”
“你看啊,要不这样,我现在是明代的贴身御用大夫,有许多接近他的时间与办法,明代有什么喜好,或者有什么喜欢吃的东西,你全部告诉我?或者你带给他的东西由我来转交给他,等我获得了他的好感,他彻底信任我了,我便帮你来照顾他,替你赎罪?”
傅恒夜,“”
“啊,你不要误会,我之前就经常在京城里听到明代的大名,并没真正的接触过这个人,我现在只对对他有点儿好奇
对他的遭遇有那么一丝丝的同情与惋惜,除此之外就没其他的了,你千万不要多想。”
傅恒夜,“”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是个大夫,救死扶伤是我的天职,把一个没什么求生意志的病人救活,你不觉得很有成就感吗?”
傅恒夜觉得沈之和说的哪哪儿都不对劲儿,但他现在就像是一只被逼到绝境的困兽,对于明代完全无计可施,似乎沈之和说的这种办法他可以试试?
“我们可以试试,但你要记住,明代是我的人,你不要对他动了不该有的心思,还有就是你要按照我所说的去做,并时时刻刻向我汇报明代的情况。”
沈之和狡黠的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灿烂的小白牙。
“好,成交。”
二人击掌为誓。
沈之和之前的计划是一天只去明代那里报道一次,露一次面,但现在不同了,他决定一日三餐准时去明代那里报道。
这不早晨他才刚去了明代那里,他打算中午去明代那里蹭饭,顺便给明代检查一番身体。
他是大夫,帮病人检查身体也是他的职责所在。
沈之和晾了一个上午的药材,中午的时候傅恒夜悄无声息的翻墙进来,仿佛明将军府的院墙对傅大将军形同虚设。
傅恒夜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包裹,顺便从怀里掏出一份点心,还有从京城最大酒楼里买来的烧鹅一份儿。
“你把这些送给明代,不要说是我买的,就说是你出去买的。”
沈之和微笑,“你放心,我明白的。”
傻子才会说这些东西都是傅恒夜买的,那样他还怎么获得明代好感?
“你那包袱里都装的什么?”
傅恒夜面不改色,“哦,一些贴身穿的衣物。”
傅恒夜顺便翻了翻,“这件是给你的。”
“给我的?”
沈之和惊讶,还有这等好事?
傅恒夜竟然给他准备了衣服?
待他将衣服抖开一看
灰扑扑的一件,应该是京城过时好几年的旧款,毫无特别可言,而且这件衣服成功掩盖住了他身材上所有突出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