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古德曼推开房门,看著漆黑一片的屋子,打开了灯光。
“唔……”突如其来的灯光刺得斯特林眯了眯眼。
“嗯?你在啊?”古德曼一边脱鞋一边说道:“既然你在客厅,就打开灯啊。”
斯特林揉了揉眼,“我更喜欢在黑暗中思考。”
“嘖……”古德曼撇了撇嘴,显然不信,走到茶几上把手里的东西一放,“喏,左宗棠鸡和扬州炒饭。”
斯特林听了立马眉头紧皱,“什么玩意?”
古德曼拆开袋子,“左宗棠鸡啊,你不是平时喜欢去唐人街吃中餐吗?我问过了,人们都说这个是最好的中餐。”
斯特林有些嫌弃的从古德曼手上拿过来一次性手套,抓了块鸡肉仔细观察。
古德曼一口一个吃的嘎嘎香,看见斯特林只看不吃,有些奇怪,“吃啊,挺好吃的。”
金黄酥脆的外壳裹上了一层琥珀色的酱汁,在边缘处凝结成半透明的胶质,如果只是看上去,確实不错。
但这是邪道!
斯特林深知,眼前的这块被油炸过的鸡块或许本身並不难吃,但其裹著的甜辣酱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酱汁。
番茄酱加上辣椒的混合酱料,斯特林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下口的。
摇了摇头,斯特林把手上的鸡肉放回了红色盒子中,“算了吧,我没胃口。”
古德曼诧异的看了眼斯特林,嘟囔道:“这么好吃的都没胃口,你是病了吗?”
“或许吧。”斯特林又瘫回到沙发上,无声的看著天板。
古德曼耸了耸肩,从冰箱拿来两罐可乐,自己打开一罐,“那喝罐可乐,可以有效缓解病痛。”
斯特林噗嗤一笑,“又不是一百年前了,可乐还能治病。”
古德曼坐回沙发,一边吃,一边不经意的说道:“对了,之前你拜託我打听的人,有线索了,三天之內就能找到他。”
斯特林转了转眼珠,余光瞥向古德曼,“你又去布朗斯维尔了?”
古德曼只是默默的吃鸡,选择了默认。
斯特林嘆了口气,“好吧,我跟黑手党打交道,你跟街头混混们打交道,咱俩都有光明的未来!”
“別看不起大卫他们。”古德曼为自己的朋友们打抱不平,“他们只是没得选,要是有选择,他们会做个好人的。”
“好人?”斯特林嗤笑一声,“谁家好人会吸粉打架,街头閒逛,古德曼,別骗自己了,你只是因为他们尊重你而已。”
古德曼没有立刻回话,只是默默吃了好几块鸡肉,才悠悠然的说道:“斯特林,我相信大卫,他已经痛改前非了,准备在老店长那边长干下去了。”
“即便拿著低於最低时薪標准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