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一)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之中。
我是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
我替父加入军营的那年,我才七岁。
你要问我为什么要替父参军,是因为我家根本无法离开我父亲。
他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是我们那个小家不能失去的劳动力。
在失去父亲和失去我之间,包括我在内的我们这个小家里的所有人,都一同选择了让我去参军。
一个七岁的女孩,要在军营里艰难求生,其难度可想而知。
我入军后先是私下被人呼来喝去,给各路人当小跑腿的帮忙,后面却还是会经常因为年纪太小思虑不周,加上办事不靠谱经常挨打。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逸风的那日,是正我被几个兵痞堵在墙角,他们因为我给他们买的烤鸡凉了一些,他们要给我一点教训。
我当时害怕极了,我瑟瑟发抖,蜷缩在墙角,等待着接下来会落下的拳头和巴掌。
忽然,一个站在我面前原本最嚣张的那个兵痞被人从背后踢了一脚,他一个趔趄倒在我的身旁。
我更害怕了,泪眼婆娑之间,我看到一个不怎么高大的男孩和那几个兵痞打成了一团。
后面,逸风就拉着我的手带我走出了那个我经常挨打的小巷子里。
临分别,他对我说:“小沐臻,以后谁欺负你,你就告诉他,老子逸风罩着你,让他们来找我。”
那一年的逸风不过十二岁,是十字坡那时的统领逸文的幼子。
有了保护伞,我在兵营里地日子才会稍微好过一些。
虽然我还在拼命学习保护自己的各种技巧,但是至少在我被人一次次堵在墙角的时候,十字坡逸文之子逸风的名号救过我无数次。
逸风是我在十字坡军营中遇见的第一个贵人,在我的童年岁月里,他就像一个天神一样,无所不能。
逸风私下时常会带着我们一帮小孩识字。
他自己花钱给我们买来各种书籍让我们私下里传阅读书,并且告诉我们:“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稻梁谋,你们一定要识字读书,将来才可堪大用。”
就这样,在逸风的引导和保护下,我才慢慢学会了读书写字,学会了保护自己的各种小技巧。
在我十三岁那年,十八岁的逸风已经是十字坡名号最大的几个人中的一员了。
那时候,名为逸风的少年意气风发,骑在高大俊美的马背之上漫步于十字坡的黄土地之上,引得十字坡人人侧目。
“小沐臻,你好聪明啊,你来当我的副手,助我夺得三军大将军之位,你可愿意?”某日,逸风这么问我。
我想也没想就点了点头,“我愿意,为您鞠躬尽瘁!”
对于逸风伸过来的机会,我想也没想就牢牢地抓住了。
就这样,我第一次从最底层的跑腿小兵之中脱身,进入了更高一层级,开始接触到了更重要的军中事宜。
那时候的逸文因为参与到了朝中复杂的政治派别争斗之中,每日都在为此头痛不止。
逸风也会在后积极为其父出谋划策,并且偶尔会和我探讨那些在小小的我眼里复杂的政治事宜。
那是我第一次有机会接触到核心权力,虽然我们之间依旧隔着很远的距离,但是靠着逸风的赏识,我逐渐了解到了真实的权力斗争。
(二百零二)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在十三岁的秦沐臻的眼里,十八岁那年的逸风是整个北青安侯国最厉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