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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能讲理的地方(第1页)

潘龙一放假就整天泡在黑网吧里,好在外婆的心思全扑在回家的真心肝身上,刷完鞋洗碗,洗碗完洗衣做饭,顾不上他。

晚饭时,外婆上第一个菜牙签肉的时候,叶光耀便径自开动,并招呼儿子凌霄吃饭。见潘笛仍坐着等外婆,他塞过一双筷子,语气和蔼:“等她干什么?咱们家没那么多穷讲究。等她忙完,菜都凉透了,快吃!”

事实也的确如此,客厅没有空调,前面两个菜都冰了,外婆终于递上第五个菜,期期艾艾地挤到叶光耀旁边,端起碗,“好吃不?这个鱼肉说是特别脆,十四块一斤呢!”

叶光耀没有看她,只是又嚼了口肉:“你自己做饭多难吃心里没数?好好的鱼被你一做,白死了。”

外婆也不恼,又夹了块红烧肉给儿子:“你爱吃这个就多吃点,我明天还做……那个,小光啊,前几天和你说的,你考虑的咋样了,今年……你要不要跟妈再看几个人?海市那边,就没碰上合适的?”

叶光耀像是被戳中了痛处,嫌弃地将那块肉扔回她碗里:“跟你说了多少遍,要讲卫生!差这一点肉吗夹来夹去,实在要夹用公筷,教不会是吧?”

他激动起来,“哼,海城女人,你还真敢想,她们一个个眼睛长在头顶上。我本来没想说你,你又提,要不是你找事,凌霄他妈会和我离婚吗?你给我介绍的,哼,全部都是带别人家小孩的,一下子又拖两个拖油瓶,你以为我工作很容易,我钱是天上掉下来的?”潘笛看见他的口水喷飞到蒸鱼上面,默默移远了些。

外婆被噎了一下,半晌才嗫嚅道:“妈不是看你一个人在海市辛苦……总公司不赏识你,海市房价又那么高,身边也没个照顾你的人,你干脆回来呗?那个沈总,不是在江市搞了分公司吗?你去找找她,凭你的本事……”

叶光耀把碗重重一放:“哼!我早就打听过了!沈贞静那女人规矩大得很!我要是回来,还是当个老文员!江市能和海市比吗?这不打发叫花子呢!她这公司长不了!”

他浑浊的目光转向默默扒饭的潘笛,突然和颜悦色,“笛笛啊,你现在跟沈书昀不是一个班吗,她和她妈妈现在住哪儿,你肯定知道吧?你看你外婆整天瞎操心,舅舅也是没办法了,想去试试看,走走门路嘛,哈哈。”

潘笛感到口袋里那只老人机的轮廓硌着大腿,里面存着书昀发来的详细地址短信。她手心发热,却坚定地摇了摇头:“舅舅,我不知道。”

叶光耀把杯里的白酒饮尽,无不遗憾地摇摇头,又惋惜的‘劝告’道:“潘笛啊,你还是太内向,不懂事。你不懂现在这个社会的人脉关系多重要?舅舅教你啊,沈家这种关系,多少人想攀都攀不上,这种关系都是要维护,死清高没用的!要主动去走动,联系,人家才不会忘了你…”他絮叨了几句,总算暂时放过了这个话题。

吃完饭,凌霄玩了大半天第二人格也累了,闹着要教潘笛玩,好在潘笛故意往游戏里的对手身上撞,‘死’了两次,他就愤怒抢过手机,扔下句“你真老土”跑去客厅了。

潘笛松了口气,终于能摊开数学试卷。即使单薄的木门挡不住外面电视、吹牛、水声等,她依旧感到快乐安宁。然而,一面题还没做完,门又被推开了。叶光耀拎着委屈巴巴的凌霄进来,“笛笛,舅舅忙,凌霄就喜欢你,听你的话。寒假他做作业就交给你了哈。”

叶凌霄外表乖巧,玉雪可爱,实际上恐怖程度与潘龙不分伯仲:他在大人面前有多温顺听话,就在潘笛面前有多倨傲和懒散,因此,潘龙以前大吵大闹的时候,大家知道他的脾性,就说别和他一般见识,可叶凌霄发狂哭闹的时候,就会骂她把好好的弟弟带坏了,每次潘笛都目瞪口呆,真是比窦娥还冤。

叶耀华明示暗示潘笛几次都没问到地址,灵机一动提着一箱牛奶去了楼上蒋家,潘笛当时在客厅帮凌霄做手工作业,心里不住发笑,果然,半个小时后他把牛奶提回来了,很是愤愤不平:“老公死了让女儿连奶奶都不认了,这狠女人!”

潘笛为自己不愿麻烦书昀的自尊心和对血亲的最后一点信任吃尽了苦头。而书昀也很快‘忘记’了生日那天的难堪和痛苦,她每天在家里做四个菜,然后带着前一天做的三张卷子一起去医院堵沈贞静的嘴,姥姥总是抢先打开饭盒,而书昀也总是不小心在大菜里放很多病号不能碰的辣椒,然后只好和妈妈分食这道菜,沈贞静骂也骂了,还用饭盒打过她后腰几下,最终还是怀揣着对忘却生日的愧疚默许了这一切。

寒假的时光匆匆流逝,放假的第二天奖学金就到账了,外婆拿着卡,带凌霄和舅舅出门,给他们一人买了两身衣服,年货十几包,还大发慈悲给潘笛带了件大了很多的紫色毛衣回来。

河中放假早,潘笛放假回来时,潘龙已在网吧混了十几天,这天他终于吃厌了泡面,回到外婆家,翻箱倒柜想‘补充’点资金,发现自己的床换上了新的四件套,上面散落着凌霄的袜子、薯片和数据线,旁边更是摆着明显不是潘龙尺码的两双‘耐克’,惊诧之后,便是震怒,他把买菜回来的外婆的手包一夺,“死老太婆,我的床怎么回事?平时多装,终于露出真面目了吧!”,外婆被他扯得一趔趄,他还不解气,使劲一推,“果然啊,你们姓叶的女人,就是两面三刀无情无义!呸!臭□□!”

今天本是外婆和潘笛一起去买菜,外婆急着回来炖肉,走得快;潘笛则在等着菜场老板给现杀的鸡拔毛,慢了一步。恰在此时,她碰上了从早餐店回来的叶凌霄和叶光耀,三人一同走到家门口。潘笛近视没戴眼镜,叶凌霄个子矮被两人挡着,叶光耀第一个看见半伏在地上、捂着胸口顺气的母亲。

他冲上前,把行进路上不知状况的潘笛撞飞出去:“潘龙!你反了天了!几十天不着家,一回来就敢打长辈?!真是被你外婆惯得无法无天了!我今天非替你妈好好教训你!”

潘笛猝不及防,被这股大力撞得向左,侧腰“砰”地一声猛撞在鞋柜上,手里的塑料袋脱落,那只光秃秃的鸡滚了两圈,落在外公乱放的皮鞋旁。她只觉得腰上剧痛,眼前一阵阵发黑。

潘龙从小营养过剩,十四岁已长到一米七多,膘肥体壮。他梗着脖子,居高临下地瞪着叶光耀,非但不怕,反而嗤笑起来:“这是我的床!我妈每个月给了钱的!你分币不掏回来白吃白喝,也有脸教育我?你敢动我一下试试?”

叶光耀抬头看着像座小肉山似的外甥,虽然怒目圆睁,但气势明显矮了一截,扬起的巴掌在空中“你……你……”了半天,终究没敢落下去。

外婆这时已经缓过劲,从地上爬起,连忙按住叶光耀悬着的手臂:“小光,小光!算了算了!龙龙他还小,不懂事,是妈没教好他,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叶光耀就势放下手,却仍觉得面子挂不住,怒骂一声:“哼!我们叶家真是养了只白眼狼!我看干脆打包扔回给他老潘家自在!”他的怒火无处发泄,目光扫视一圈,最终落在正扶着腰、脸色发白的潘笛身上,迁怒道:“还有你!拿个东西都拿不稳!好好的鸡都糟蹋了!吃了叶家这么多年白饭,一点用都没有!把你弟弟教成这副德行!赶紧捡起来洗干净!不然你也给我滚蛋!”

其实叶光耀并无真赶潘笛走的意思,她又能干活又能挣奖学金,是个“优质资产”。这话是说给潘龙听,指桑骂槐,刺他两句。

潘笛点点头,勉强站了起来,径直走向自己全家最小的唯一朝北,最近和外婆一起睡的房间,拿起了早就整理好的背包——这里没人在意潘笛,自然也没人注意到她早就做好了随时走的准备。

她拿起包,慢慢地走到大门口,坐在沙发上顺气的叶光耀眉一竖,呵道:“你去哪里?”

潘笛:“我去能讲理的地方。”

这句话引发的嘈杂、哭喊、怒骂她一句也没听进去,越走越快,全抛在身后。

英语课本的封皮里藏着七百块钱,书包夹层里还有十六,县图书馆年二十九到初三闭馆,其余时间早上七点开到早上九点,暖气充足,分文不收。K记二十四小时营业,但春节有几天只开半天,还没具体问过,潘龙喜欢去的几家网吧不用身份证,包夜是十块,澡堂五块钱每次,不限时……潘笛忖度着,心里充满希望。

半年注笑生活增长的见识让她渐渐意识到,所谓的“家”所提供的栖身之所和衣食温饱,是可以明码标价、用并不高昂的成本轻易获取的“商品”,而非必须用尊严、自由和未来去交换的“恩赐”。

街道上已经有了年节的气氛,零星响起鞭炮声,行人大多提着年货,步履匆匆,脸上带着笑意。

潘笛并入其中,顺着开阔的街道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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