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应该在学校。」
学校?
他们这个点不应该已经放学了吗?
我在小公园玩了好一会,还去两公里外蛋糕店买了小蛋糕才回家,按道理哥应该早就回来了。
哥不会遇上什么事了吧?
被老师留堂了?
被小混混围堵了?
回家时一不小心被车撞了?
靠。
我越想越后怕。
细思极恐,粗思也恐。
我转身冲回房间。拖鞋被我一脚甩飞。
我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扒下小学校服,手忙脚乱地从抽屉底层扒拉出哥去年淘汰下来传承给我的一件黑色连帽卫衣。
套上!
裤子?
牛仔裤!
哥你等着,先别死,我英雄救美来了。
路过浴室时我顺便凑近半边身子进去照了照,我现在的衣着绝对是十年生涯里最酷的一次,这种生死大事,不容懈怠。
客厅桌上,两块孤零零的小蛋糕散发着可怜巴巴的香气。
抹茶味?草莓味?
红配绿赛狗屁,我哥和我,一黑一白来个黑白双煞。
呵。
早知道买黑白色蛋糕了,可惜那个蛋糕店没有黑色蛋糕。
等等现在不是想食物的时候!
“福星,你看好家。”我郑重地转过身,表情凝重地盯着银色大团子,“我去找哥。”
猫悠闲地舔着爪子,尾巴尖朝着食盆点了点:「走之前能不能给我倒点猫粮?」
“滚呐!”
我怒极反笑,余音夹在被我砰哒关上的门缝里。
哥淘汰下来的黑卫衣还残留着他身上那股混合了阳光和书本纸页的气味,此刻却裹在我飞奔带来的热风里,在胸腔处闷闷地发酵。
牛仔裤有点卡裆,跑起来并不舒服,但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在膨胀。
哥遇难,速救!
冲出单元楼,傍晚的风卷着暑气扑面而来。
夕阳像我抹在早餐蛋饼上的番茄酱,糊了大半边天。
我撒开脚丫子,顾不上路人投来的疑惑眼神,目标明确直奔哥的高中。
一想到哥可能在学校被小混混或者老师或者大卡车…欺负,我心脏就好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