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做莫尔斯的男人看琳赛还算配合,语气总算缓和了一些:
“看到那个穿着灰色西装,拿着烟斗的男人了吗?”
琳赛顺着自己经纪人下巴的方向看过去。
“你说的是哪个?”
她问。
“啧!”
经纪人用力啧了一声,以表示对自己手下这个小女孩孤陋寡闻的鄙夷,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回答:“就那个,站在法尔……算了,你肯定也不认识……哎!站在放刺身餐台前面那个!”
琳赛恍然大悟。
“哦——你继续。”
莫尔斯心里暗暗吐槽“真是个美丽废物啊!”但表面上还是耐心地继续给她讲解:“他是卡迈克尔工业的董事之一,韦斯顿·卡迈克尔。”
哦,家族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和企业一个姓,应该有实权。
琳赛心里默默地想着。
莫尔斯的介绍还在继续:“……他的西装,来自英国Anderson&Sheppard的独家定制,西装前的链扣是铂金的,他手里握着的烟斗,是Dunhill的琥珀嘴石楠木限量款!最重要的是!他就喜欢你这种性格单纯,背景干净,又比较温顺的年轻女孩,他喜欢养成!而且,他老婆上个月刚刚去世,最近他正处于放飞天性的阶段,只要你正常发挥,很容易获得他的青睐!”
琳赛静静地等他说完,才状似天真的反问道:“啊,你说的就是那个头顶中间没头发,而且看年纪能当我爷爷的先生吗?”
莫尔斯差点被这个直白的描述气得背过气去。
他恶狠狠的瞪着女孩,而女孩也用那双漂亮,但空无一物的绿色眼睛无辜的看着他,一点也不像是故意的,反而像是单蠢的口无遮拦。
“所以,你要是能迷住他,让他心甘情愿跟你结婚,说不定你可以直接退圈,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运气再好一点,结婚没两个月,你就守寡了,那就可以美美继承他的遗产!到时候可别忘了我!”
莫尔斯咬牙切齿地对她说。
琳赛像做错事一样,立即委屈地撇了撇嘴角,说道:“好嘛,我知道了。可是,他年纪实在太大了,我……我……去搭讪和他旁边的那位行不行,至少他看上去头发多些……”
莫尔斯听得倒抽一口气,头一次觉得这个美丽废物不但蠢,还很有作死的天赋。
“你什么眼神?!那是个女的!女的!索菲亚·法尔科内,现在法尔科内家的话事人,你要是嫌命长你就去招惹她!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激动地抓住琳赛的胳膊厉声呵斥,直到感觉手下的女孩瑟缩才肯罢休。
“我,我知道了,我听您的安排。”
女孩一如既往地唯唯诺诺,一吓唬就老实的不得了。
在哥谭,尤其是像琳赛·奈特这种从哥谭底层走出来的女孩,没有人不知道法尔科内家族是干什么的。
莫尔斯松了口气,满意地点点头,这才松开女孩的胳膊,继续问:“知道该怎么做吗?”
他看到女孩歪头想了想,然后眼睛亮了起来,邀功似的说道:“是去给卡迈克尔先生敬酒,然后不小心把酒洒在他昂贵的西装上,最好再‘不小心’摔进他怀里,对不对?”
莫尔斯满意地点了点头。
虽然这个把戏拙劣,但架不住好用,这种包装成意外的你情我愿,是这种场合里所有的心照不宣。
“对对对!就是这样,机灵点儿,但也别太机灵……算了,你本色发挥就行了,记住,咱们的目标是……”
“找个金主,投资我。”琳赛微笑着补充。
莫尔斯再次点了点头。
这女孩蠢是蠢了点,但是非常有自知之明,不会仗着自己有点姿色就骄傲起来。
干这行最不缺的就是自以为精明的蠢女孩,很多刚刚入圈的女人就不明白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