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往后的岁月里,无论近在咫尺还是天各一方,她真的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0。7
她曾经想成为一名作家。
因为这是妈妈过去的职业。
可是哥哥摇摇头,告诉她“苏阿姨不会希望你是因为她才选择了这个行业。”
于是她放弃了。
后来,她遇见了权志龙。
一向乖巧的女孩,忽然对那个不曾了解过的世界产生了好奇。
17岁的时候,她站在打歌舞台下面,仰头看着那个男孩和他的队友。
那时候的bigbang舞还跳的很齐。
那时候的他们,都很年轻。
她站在人群中,看着他肆意的笑,也听着身边fans们激动的尖叫。
金允知忽然觉得他们的距离好远。
可是心跳的却很快。
她想,有一天,她也要站在舞台上。
不是优雅的小提琴演奏,而是像现在一样,用鼓点,用音乐,燃起全身的血液。
——是对生命的憧憬。
还没卸妆的男孩狂奔到楼梯间来见她,露出她熟悉的傻笑,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她怎么忽然来了。
金允知递给他一节纸巾擦汗,然后把剩下的那半句话在心底说给自己听。
——也是,离他近一点。
0。8
“那么拥有最高才气的我们志龙,觉得爱情是什么颜色的呢?”
黑色V领西装上别着花样繁复的胸针,乖乖的黑色顺毛,总是轻易的能让人想起几年前的样子。
权志龙偏了偏头,好像是在认真思索。
“粉色?”
他被逗笑,但是又很快变得害羞回答“我觉得爱情是荧光色的。”
“为什么觉得是荧光色呢?”
“因为自己所爱的人,就算和别人混在一起,在自己眼中,也只有那一个人特殊不是么?”
他断断续续的讲着。
电视机屏幕被关掉,21岁的金允知眨了眨眼,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和他的对话。
那是他的第一场演唱会,她恰好有考试。
虽然遗憾,但是他还是表示理解,只是闹着要她以后补偿他,请他吃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