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
我了三个月,將整个北平的地皮都翻了一遍,终於找到即將偷渡出国的那两个人。
我现在已经很会杀人了。
我知道乾脆利落的夺走生命,其实是最轻鬆的死法。
可那两个人怎么能轻鬆呢?
他们夺走了我所爱之人的生命,他们怎么能轻鬆的活著呢?
我偏要让他们痛苦。
像逗老鼠的猫,我在他们身上安装了微型炸弹,让他们做尽了丟脸之事。
嘲笑,讥讽,谩骂。
一切最羞辱人的事,那两个人在三个月里都经歷了一遍,却还是没有死。
祸害遗千年。
这句话是有道理的,那些脸皮够厚的人怎么也不会寻死。
可我已经玩腻了。
三个月,近一百天,足够我对他的思念几乎破土而出。
我將枪对准那两个人。
许澄抱住我的大腿,神色惊恐,说他可以为了活命付出一切。
他可以献身,也可以用身体帮我去笼络別人。
但真可惜。
他倾尽所有开出的条件,我却一点都不在意。
刀刃刺穿胸腔。
在胸腔里搅动,將心臟搅成一团碎肉。
那两个人死了。
我开枪,来到第六十五次轮迴。
仍是活著的他。
时隔百日,那份思念裹挟著数次轮迴的遗憾袭来,我专注地看著他。
他被我瞧得尷尬。
捂著脸,想避开我的视线,而我动作更快些。
我抢先將他抱进怀里。
抱著我失而復得的珍宝,倾泻我几乎要溢满而出的思念。
我说:
“我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