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一会。
中恺律师所那边的回电来了。
“许总,您发的相关材料我们看过了,这个车评人虽然有点小聪明,用了点话术,但明显还是不懂法……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例,不管是第1024条(名誉权保护)、还是第1031条(荣誉权保护),这种无证据猜测行为,以及虚构车身用料薄、强度低的用语……没拿出实际证据都属于捏造违规事实。
另还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上损害商业信誉进行起诉,作为通过工信部审查的汽车,完全是出于合理合规。
只要给我们一点时间,对接相关的材料即可。
这个官司,就看许总您想不想打,以及想打到什么程度。”
…
金凯带着笑,一副很轻松的语气。
这种案子,一眼看去就是百分百胜率的那种。
对于他们京都律师所来说,算是很普通的级别。
但如果甲方很大方的话,那问题不大。
要说——
自媒体行业,懂法的还真不多。
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把自己作死的。
很多时候,看起来很风生水起,只是没撞到不能惹的边界而已。
一旦撞到了,那消失得比人间蒸发还快。
…
许易微微好奇:“金律师,这个想打到什么程度,是指什么意思?”
金凯:“是这样,应对网络不实影响,咱们可以采取多个方案。
像这种明显发布不实信息和煽动导向的,只需要收集一份官面材料举报给平台,将进行视频降权下架,相关热度自然就降下来了,这个也是成本最低的。
第二种,是起诉造谣人与造谣人团队,后续胜诉后,可要求对方删除视频、在公开媒体发布道歉,赔偿损失、律师费、公证费等。
但这种方式,后续也有可能出现赔偿金不足以覆盖维权成本的问题。
第三种,是不光起诉造谣人与造谣人团队,还连相关视频平台一起起诉,平台不会为自媒体人承担任何责任,一般见效最快,但同时成本也最大。”
……
这话一出。
许易立即就懂了。
这意思——
说白了不就是造谣成本低,打官司费劲不讨好呗。
之前保时捷应对老头乐厂商,就是这个态度。
对于大公司来说,风评总在起起伏伏。
但公司最主要的业务还是盈利,要是费劲巴拉打个官司,赔偿金还覆盖不了成本。
大多还是会采取成本更低的方式。
影响不大那种,随便点个举报,通过渠道把视频热度影响降一下也就得了。
“许总,若贵方想解决影响,选择第一种和第二种,都是很成本很合理的方案。”金凯建议道。
他刚说完。
许易下一句话就接上了。
“无所谓……”
“必须采取无差别法务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