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真的?”闵悉斜睨他。
云霁点头:“真的。我带了有台阁体的字帖,你照着这个临摹吧。”他拿出一本字帖给闵悉。
闵悉拿过来翻看了一下:“这真是人手写出来的?”
“对啊,人手写出来,然后雕版师傅按照模板一个个雕刻好,再印出来的。”
闵悉看着都头大:“我试试吧。”
不用开店做生意,闵悉以为自己会轻松一点,结果并没有,因为读书比做菜还累。做菜是胸有成竹,按照经验来做就行,也不怎么费脑子。而读书写字是真的费脑子,劳心比劳力要辛苦,而且不像做菜那样容易看到成绩,特别容易有挫败感。
闵悉照着字帖临了一篇大字,他看看自己的字,又看看字帖,不由得叹息,真是一坨狗屎。
云霁听到他的叹息声,过来看了一眼,说:“可以啊,有进步,这一竖和这一捺都很好。”他拿起笔圈了几笔闵悉的字。
闵悉苦笑:“七哥你就别夸我了,我这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碰运气写出来的,并不是笔笔都能写得好。”
云霁耐心安慰道:“你才刚开始练,写不好实属正常,写得多了,自然就好了。坚持住,你把咱们带来的那些毛边纸都用完了,我估摸着字能上几个台阶。”
“好吧,我再坚持坚持。”闵悉准备再临一张,瞥见窗外迭戈提着篮子从外面跑了进来,手里的篮子都快甩上天去了,看得出来心情极好。
“迭戈回来了,应该是卖完了。”
云霁朝外看了一眼:“正好,让他做晚饭吧。你学得烦了,咱们出去走走,散散心。”
闵悉笑起来:“好。”
迭戈推开院门,兴冲冲地冲进了屋子:“东家,你猜我今天赚了多少钱?”
闵悉说:“200瑞斯?”
迭戈本来想否认,但又停了片刻,说:“差不多,不过有将近300瑞斯。我也就提了三四十个泡芙出去吧。还挺好卖的,没想到10瑞斯一个都有人买,里斯本的有钱人太多了。”
闵悉好奇道:“你居然卖10瑞斯一个?在哪儿卖掉的?”
“我开始还想着,卖5瑞斯一个吧,好像太便宜了,因为这个泡芙比别的蛋糕和面包难做很多,而且也更好吃。第一个人过来问价格的时候,我就说了10瑞斯,心想还还价,卖8瑞斯也差不多了,没想到她不还价,直接就买了。吃了之后,又觉得好吃,就给她那些朋友每人都买了一个。我就在市政广场那儿卖的,今天下午那儿有个集会活动,很多人都去了。咱们船上那些水手都在广场上摆摊,可热闹了,生意很火爆。”迭戈脸上的兴奋劲还没过,这是他头一回独自去赚钱,这种感觉太新奇了。
云霁赞许道:“不错,就该贵一点。以前咱们卖得太便宜了,贵一点,即便卖得少些,钱也赚回来了。最重要的是,人没那么累。”
“我也是这么想的,反正我也没做多少,卖不出去,就拿回来自己吃了,送给别人吃也可以。”迭戈笑道。
“没错,这心态就很好,咱们又不指着这点钱养家糊口,就是要专坑有钱人!”闵悉赞许道。
“那我明天还去卖!”迭戈兴奋道。
“当然可以。累不累?”云霁问。
迭戈猛摇头:“不累。”
云霁笑眯眯道:“那行,晚饭就你做吧。”
迭戈满口答应:“好。”
云霁对闵悉说:“有人做饭了,咱俩出去散散心,起码还是步行?”
“只有一匹马。”
“去桑维斯那儿再借一匹。”
“好。山里的野花都开了吧,熊葱应该也长起来了,拿个篮子去摘点野菜回来吃。”闵悉去拿了个篮子。
迭戈听说他们要去摘野菜,也很心动,可是他答应做饭了,只好欲言又止地眼巴巴看着两个东家骑着马走了。
春天是真漂亮,两人骑着马,一路过来,居然发现了一大片粉色的花海,两人打马近前,发现是一大片杏花林,粉色的杏花开得云蒸霞蔚一般,美得令人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