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后两人进城买了一辆马车,抄小路往下一座城池跑去。
关于繁秋荼会武功以及偷溜出来这件事,明韶自然得到了解释,按原主的性格和对繁秋荼喜欢的程度,哪怕理由牵强,她也会把不合理的地方自动忽略过去。
“我自幼体弱,父皇怕我早夭,便让大将军教我拳脚功夫强身健体,身体这才好了一些,但还是比不得正常人。”
“我武功一般,对上身手好的人没有任何优势,但我精通轻功,若是遇到危险打不过,我就带着你跑。”
“至于偷跑出来,还不是因为你,到承恩寺的第一天我就看懂了你那小心思,见你实在想出去,又不让人暗中保护,那我只能亲自上阵了。”
“保护我的小公主,满苛义不容辞。”
明韶被她说的两颊染上红晕,羞得脸埋在掌心,任繁秋荼如何逗她就是移开,最后真被逗狠了,小姑娘便气乎乎拿开手掌,红着脸,润着明眸朝对方瞪了下。
娇软可欺的样子让繁秋荼怔住,不由想起幼时养在身边的那只狸奴儿。被欺负狠了就抬爪挠你一下,看似凶狠,实则利爪都没露出来。
繁秋荼眼底划过一丝阴晦,舌尖舔了舔发痒的牙根。
“你跑出来,就不怕父皇对你的国家做出不利的事?比如,战争。”
“不会,顶多让我的国家多赔些银子。”这一年多她查到了一些事,楚国休养生息多年,且重文轻武,兵力已经远不能和以前相比,如果真打起来,谁胜谁败还真不一定。
一路有系统帮忙遮掩踪迹,两人边玩边走,直到六月下旬才抵达江南。
这时正值血海棠的花期,明韶采了几株送到县衙,威逼利诱知县派人将几株花送回京城。第二天,一队穿着铁甲、手拿银枪的士兵将两人暂住的客栈团团围住,领队推开门,明韶二人早就不见了。只有在桌子上放着一张纸,上面用墨画了一个鬼脸。
距离此处数十里外的山路上,一辆马车在缓缓前行。
驾车的是位青衫少年,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执着马鞭,神情惬意,嘴角始终勾着一丝笑。在她旁边坐着个小一些的俊俏公子,唇红齿白,杏眼弯弯,手中捧着一块糕点,时不时低头咬一口,碎屑粘在唇角,两颊鼓鼓。
少年侧头含笑看了吃东西的小公子一眼,目光宠溺又无奈。她把马鞭移到另一只手里,伸右手将小公子嘴角的碎屑抹掉。
“坐在马车外吃东西,像什么话。”
明韶又咬了一口,含糊道:“我想陪着阿荼嘛,我一个人坐在马车里很无聊的。”
说着她把手中剩下的最后一口糕点递到少年唇边,说道:“阿荼也吃。”
“吃嘛吃嘛,甜而不腻,入口即化,很好吃。”明韶又惋惜道:“如果不是怕坏了,就多买一些了。”
“就这么喜欢?”
明韶连连点头:“很好吃,比宫里的那些糕点还要好吃。”
“小馋鬼,既然这么喜欢,这最后一口还舍得给我呀。”
明韶笑嘻嘻道:“比起糕点,我更喜欢阿荼。阿荼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
繁秋荼心口软了下来。
出了荆州,两人都没说要回去,于是不约而同继续往南走。
连续几日的奔波,两人来到赣州淮县,她们卖了马车,打算在这多留一阵子。
在客栈吃饭的时候,听邻座说商贾张家的大小姐要比武招亲,时间就在明日,而地点就在云开酒楼外。
明韶两耳竖起,听得津津有味。两人一路南行,虽说遇到不少趣事,但比武招亲还是头一回。她咬着筷子,双目亮晶晶地看着对面的少年。
繁秋荼哪不知这人在想什么,而她自己也好奇得紧,于是便道:“如果小尔感兴趣,那明日我们就去看看。”
“听闻这淮县在江湖门派长刀门的管辖范围内,平日江湖人士往来颇多,明天的比武招亲怕是相当精彩。”
弥封也说道:“就是不知这林小姐功夫如何,要是一个长得很丑的男人赢了,真要招他为婿?”
繁秋荼道:“长相是次要,就怕人心术不正,内里也是个脏的。”
之后两人没再谈论这件事,开始专心吃东西。吃到一半,外面吵吵嚷嚷的,弥封通过敞开的窗户,看到街上突然出现的四五个挎刀背剑的江湖侠士。
她没多想,正要收回目光,踢踏马蹄声又骤然响起,三个穿着白袍、玉面遮脸、手拿长剑的男子打马走过,行人纷纷避开,那几个形容粗犷的江湖人也让开一条路,待那几人走远了,才有人朝地上啐了一口。
“阿荼,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怎么突然多了起来?”
往常她们也能看见江湖人,但从没扎堆出现过。
繁秋荼面色不变:“不是说长刀门在这附近?人多也是正常的吧。”
“也是。”
“快吃,吃完了我们去附近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