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沈聆翻了个白眼:“你是不是等得太闲了,玩会儿手机去。”
“不是,我是认真的啊姐妹,我感觉你们真的很合适,而且你身上的灵元草,需要有人在你旁边保护你,这道长就挺好的,还帅,而且体力肯定也好,没开过‘荤’,大补!”
宋明夷莫名其妙地说着一些令人眼红心跳的话,沈聆红了脸,转过头也戴上了另一边的耳机,不理她了。
“切,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宋明夷撇了撇嘴。
林凌倒是打趣:“你这么喜欢,不如你拿下道长?”
“我?我可不行!”宋明夷摇头。
“哦?此话何解?”
“我以后要找一个有钱人!我要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我才不要去山里。”
林凌一听,倒是乐了:“那你就忍心让你的姐妹去山里?”
“我姐妹物欲不高啊,你看小聆聆,明明跟梁家二少爷是同桌,但丝毫没有动心,说实话哦,如果是我,我就趁机拿下这个富二代!那我后半辈子可就财富自由了!”
林凌一挑眉:“不义之财,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充公了,你花着也不亏心?”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我宋明夷是活在当下的人,不计较那些。”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那也好过现在这样,吃了上顿就没有下顿,至少,我享受过!”
“得,我也说不过你。”
在众人贫嘴之时,突然,一缕昏暗的光从夜色之中透了出来。
林凌眼尖,先一步注意到了那亮光。
“诶?!你们看,前面是不是有车来了?!”
听到宋明夷的呼声,众人寻声看去,还真是一辆破旧的公交车缓缓朝着公交站这边驶来。
沈聆也不由得摘下了耳机,正色几分,吴妄从地上站了起来,林凌双手插在口袋里,戒备地看着这辆车。
远远望去,这辆车仿佛是从上个世纪穿越而来的古董——它的车身已经被岁月侵蚀得破旧不堪,原本鲜艳的蓝色车漆如今也变得斑驳陆离,犹如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车窗玻璃上厚厚的尘土,让人难以透过它看清车内的情况。
然而,当那昏黄的车灯亮起时,车前的一小片区域却被瞬间照亮。
借着微弱的光线,人们终于能够隐约看到驾驶座上那个弯腰驼背的身影,他就像这辆车一样,透露出一种无法言说的疲惫和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