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娶你当媳妇真好。”张宝山眼神温柔。
把头发别到耳后,李香秀脸色微红:“你到底咋啦!”
“大白天的说这种肉麻话,也不嫌寒碜。”
张宝山微笑不语。
重活一世,能够弥补曾经的遗憾,他心中的欣慰无人能知。
吃过午饭,张宝山背上枪,斜挎着包往外走:“我去山里遛一圈。”
李香秀抱起女儿:“好,注意安全。”
山中寒风凛冽,但好在阳光不错,晒在身上暖洋洋。
张宝山一边巡山,一边观察地上的脚印。
细竹杈子一样的脚印是野鸡的。
兔子的脚印两端尖中间圆,一个连着一个延伸向远处。
而在这些脚印之外,他还看到了一串单独的脚印。
只是一眼,那就能看出来这是狼的脚印。
蹲下来仔细看了看,他稍微松了口气,应该只有一只狼。
虽然一只狼成不了气候,但作为守山人,他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
就在这时,不远处连续不断的低吼声,清晰可闻。
张宝山端起枪,一溜小跑追过去。
只见一只狼死死咬住一只兔子,后者不断地乱扑腾。
看到张宝山,这只狼当即松开嘴,直勾勾地盯着他。
兔子挣脱开,当即歪歪斜斜地往前逃。
张宝山立刻抬起枪。
砰!
枪声响,倒下的却并不是那只狼,而是兔子翻了几圈,重重跌进雪堆里。
而且这只狼丝毫不怕,低着脑袋,垂着尾巴,慢慢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