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人家代表的是朝廷,是镇海司。”
“咱们就算守住了一天、两天,能守住一年吗?一旦被困死在这山上,不用火炮轰,咱们自己就得饿死。”
向天霸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做出了一个极为艰难的决定。
“传我的令,让弟兄们放下兵器。明日一早,我亲自捧着名册,下山向冠文伯投降。只要能保住弟兄们的命,哪怕是把我向天霸千刀万剐,我也认了。”
此言一出,大厅内一片哗然。
“大哥!不可啊!”
“大哥三思!”
就在这嘈杂声中,一个阴冷的声音突然从大厅的角落里传了出来。
“大哥愿意舍生取义,做个受人敬仰的好汉。可是,大哥你想过没有,那陆明渊,真的会放过我们吗?”
众人循声望去。
说话的,是坐在右侧第三把交椅上的一个瘦削汉子。
他叫左金,聚义山的三当家。
他生得面色苍白,眼神阴鸷,脖颈处还有一道狰狞的刀疤,那是当年在死人堆里留下的记号。
向天霸皱起眉头。
“老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左金冷笑了一声,站起身,缓缓走到大厅中央。
“大哥,你当年跟着胡部堂打过倭寇,身上有朝廷认的功劳。你下山投降,大不了就是被削去兵权,说不定还能混个一官半职。”
“可是我们呢?”
左金猛地扯开胸口的衣襟,露出满身的伤疤。
“我左金的手上,沾过大乾官军的血!当年在台州,我带人截杀过一整队运粮的官兵,连那领兵的百户都被我砍了脑袋!”
“那陆明渊号称铁面无私,他既然要平定东南,立镇海司的威严,难道不需要几颗有分量的人头来祭旗吗?”